朋友离婚后,孩子由男方抚养,全部财产归男方,协议上没有注明探视权一事。男方现在不让她们母子俩见面,通电话都不准。男方的理由是:孩子上学择校时女方没有出力;男方还想要求由女方来照顾生活和辅导小孩的学习,而女方现在外地工作,目前没有答应这一要求。问题:女方曾经到当地妇联反映过,但男方家人不见妇联的人(当地妇联的人也有点怕他一家人,有点历害)。现在我们该怎么做?如果打官司能保证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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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永远有孩子的探视权,任何人不能剥夺!可以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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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探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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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起诉!父母永远有孩子的探视权,任何人不能剥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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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告诉你的是:男方没有权利剥夺女方探视孩子的权利.也就是说男方的所作所为是违法的.这是婚姻法所不允许的.你朋友可以依次向法院起诉.要求维护自己合法的探视孩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