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我母亲的脚扭伤了,可是还是忍痛骑车回到了家,当时都想既然能骑车回来脚应该没有什么大的伤害,可是我的母亲回到家之后脚走路就很痛,不能沾地,可是只要不动就没有事,为了以防外一,第2天就去了友谊医院的骨科,那里的医生态度非常令人不满,而且还是主任医师,说话与其很"怪异",就忍忍吧,后来就照了片子,医生看了就说是扭伤了,要打石膏,原想扭伤更本没有必要用石膏,可是医生说我母亲年龄大了,(46岁)用了之后对将来也好,后来就打上石膏了,可打石膏之前还贴上了一服明为"电子膜消炎止痛"的药之后才打上了石膏,就这样我母亲清了一个月的病假,可后来我们从铁的那服药说明上看到,这种要只能贴24--48小时,可带石膏要用3周,折腰就要在石膏的包裹下呆上3周.....难道医生不知道吗,我父亲还从同事那边知道,这种扭伤去中医院看就好了,一周就没事了,可是友谊医院打石膏要用3周......花费700多,也是多了很多.....这种行为对吗,是不是该受到指责?

热心网友

我也听说有的医院收费时,会按照石高的大小来收费。所以好多没有良知的医后难免会做错事。总之如果医院的内部利益可以改革的话,如果允许更多的人从事个体医院的话,好多事情可以避免的,因为我们目前的公立医院好像还不能做的到以公益为目的,反而以盈利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