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朋友介绍一个外地人刘某给我做房屋装修,因朋友关系,当时未签定合同,装修总款是135000,工期是5月19至6月30日,开工时我付给刘某5000元正,在工期进行到30%的时候,刘某又向我要走3500元正,当工期进行到60的时候,刘某又向我要走2000元正(我们实际付的款足够买材料的)。但从6月15日起,刘某又借没钱卖材料等借口,向我要钱,我没有给他。这时就开始出现没有工人在给我们继续装修的情况,他也不在给我们继续供应装修材料,我多次打电话催问,刘某总是以没钱为由,让我们等。刘某说他会向别人要钱,继续给我们装修,要是要不来钱,也没有办法,只能等。 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刘某,到哪的法院起诉刘某,我的胜算是多少,要准备什么?请专家帮助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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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有合同不太好办。你有没有他每次拿钱的收据?如果有,建议你去找一位律师。如果证据充分还可以向他所要装修误工赔偿款。祝你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