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这公司以前是国营,几年前改制了,我在十年前就自已出来了,(借口是发不出工资)没有与厂里打招呼.现在有人要收这个公司,要与我们算断关系.给出的条件是A650\年B,失业金C社保金厂里以前帮我们先垫了,现在补交以前18\月公司的现状也不是很好!请问这些条件是否合理,我们还能争取到什么~~我们有没有权力不答应算断呢~~??如果不签算断的同意书,公司会把我们怎么样呢?公司在我们不同意算断的情况下能采取什么措施?在这样的情况下,请问哪边占理?谢谢,我实在是想不出好办法了,请大家帮我想想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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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是同时还是选择?如果是同时比较合理。但社会保险企业应该缴纳的部分由企业缴纳,如果企业帮你们垫了个人应该缴纳部分,补交是可以的。改制企业对原来企业的职工要妥善安置。新企业可以选择给你安排工作或者你同意另谋职业,如果你选择从事新企业给你安排的工作,一旦你不能胜任,新企业有权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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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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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时比较合理。但社会保险企业应该缴纳的部分由企业缴纳,如果企业帮你们垫了个人应该缴纳部分,补交是可以的。改制企业对原来企业的职工要妥善安置。新企业可以选择给你安排工作或者你同意另谋职业,如果你选择从事新企业给你安排的工作,一旦你不能胜任,新企业有权辞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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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你应该接受.因为你无权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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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你们愿意,就不存在合理与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