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么一道财务会计判断题是这么说的:“纳税人接受捐赠的实物资产,在接受捐赠的当期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请问这样的说法对吗?
对!!一般在接受捐赠的时候计入待转资产价值里,等到期末作所得税的调整!!!既接受捐赠时: 借:固定资产等 贷: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期末时:借:待转资产价值-接受非货币性资产价值 贷: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和资本公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