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男,36岁,今年3月份被代理A移动通讯分公司的B通讯服务部聘用从事无线(E灵通)电话装配工作。2005年11月16日,该人在乡镇安装无线E灵通电话返回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事故双方均为摩托车,对方逆向行使,双方都死亡。 A移动通讯分公司与B通讯服务部签有合作经营协议书,某男在工作时与客户签订业务受理单协议和签订协议时所配戴工号牌等均以A移动通讯分公司身份出现。B通讯服务部为个人注册,现在已经人去楼空。 请各位帮忙出主意,如何帮助解决这件事情?请尽量提供相关法律文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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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B通讯服务部领取了营业执照,那么某男与B成立劳动关系,与A不存在劳动关系。某男在工作期间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由B负责,A不负责。所以应该想办法找到B,否则就很麻烦了。如果B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则由A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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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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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有B方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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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男虽未与A或B签订劳动合同,但每安装一部电话收取200元并且某男在工作时与客户签定业务业务受理单协议和签定协议时所配戴工号牌等均以A移动通讯分公司身份出现,表明他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合同关系,在工作返回途中遇到车祸,应属于工伤.应由A和B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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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移动公司按工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