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起诉未判决离婚二审维持原判,想第二次起诉,不知六个月是从一审还是二审判决算起一离婚案件,第一次起诉区院未判决离婚,上诉至上级法院后仍维持原判。现在我想第二次起诉,却不知这六个月的期限是从第一次起诉一审判决生效日算起,还是上诉后中级法院的判决日算起?另外,在这种情况下,我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的可能性有多大?肯请业内人士赐教,不胜感激。

热心网友

六个月期限是从中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的。如果在这六个月内,你们夫妻关系一直无得到任何改善,双方一直处于分居状态,那么法院将会准予你离婚的。因为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经过六个月时间磨合,你们仍旧无法改善关系,那就是感情破裂的标志了。

热心网友

告诉你,下一次就可以离了!这是法律支持的,但作为一个人,从道德意义上来将,婚姻的目的是保证双方幸福美满,而且是互相负责,如果能做到双方都满意,那你就离吧!不过要处理好下一代的抚养问题!

热心网友

离婚诉讼中因一方不同意,或提出感情尚未破裂等理由,人民法院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会判决不准予离婚。当事人只有在判决生效(应以中院维持原判判决生效日)之日起6个月后,再行起诉离婚。再次起诉离婚,意味着婚姻双方的感情,在被判决不准予离婚后的6个月时间里,仍然没有达到预期的和好或者缓和的目的,实践证明感情确已破裂,因此,人民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热心网友

六个月期限是从中级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计算,一般就是送达你们双方时起算。 这6个月内,没有和好的可和希望,一般、情况下,第二次判决离婚的可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