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向甲买一房,签定买卖了合同,乙也付钱了。当时由于没到二年,过户时还要交营业税,所以没有过户。现在去过户,却发现甲的房子被法院冻住了,不能过户。甲还有一套房子,可以叫法院把甲的这套房子冻住,卖给乙的不要冻住,这样就可以过户给乙了。可以的吗?如果不可以有什么好的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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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甲乙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实际上并未生效,乙无权向法院提出异议,也无权要求法院解除冻结。如果乙想要甲的房子,可以等法院解除冻结后再与甲签定合同并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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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户,也就是双方的交易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乙可以要求甲提供担保或另外提供交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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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的,法院当然不能听你个人摆布了;乙的损失只能向甲追偿,乙可以申请法院查封另一套房子,以保全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