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26日,也就是说部队开始了复员工作,复退后的军人如何就业,这可是个大问题·
热心网友
接收安置原则和范围: 1.按“从哪里来,回哪里去”的原则和“妥善安置、各得其所”,由原征集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置办负责接收安置; 2.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退伍证和部队介绍信到所在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报到; 服役期间获得大军区以上(含大军区)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和立二等功以上的;因战、因公致残的二等、三等革命伤残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并服现役五年以上的少数民族退伍义务兵;女性退伍义务兵;服役期间家庭住址变迁的城镇义务兵,退伍时要求到父母所在地落户安置的(由父母所在单位、入伍所在公安、安置部门出具证明,父母亲变迁地正式户口薄);和伍时是农业户口的,服役期间其父母按有关政策迁征城镇落户并转为粮食定量人口,原征集地无直系亲属,退伍后由父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当地公安、粮食部门的正式户、粮薄,经安置部门审查批准后,可以到父母所在地安排工作; 3.在城镇安置的退役土兵,原则上实行按系统分配任务、包干安置的办法,由县以上安置部门统一按排工作。同时,扩大“双向选择、供需见面”范围,依法保障退伍兵的第一次就业。鼓励退役土兵自谋职业等,实现多渠道、多形式安置; 4.入伍前是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含合同制),退伍后原则上回原单位复职,安置办不再负责分配工作; 5.要求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由本人在报到后向当地安置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当地安置办公室审批同意后,给予办理落户、落粮的有关手续,由本人持安置介绍信到入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报到,按待业青年对待; 6.无正当理由本人要求中途退伍的;被部队开除军籍、学籍或除名的;在部队或退伍后待分配期间犯有刑事罪(过失罪除外)、劳教、吸毒被判处有期徙刑的;在部队图谋水轨,继续留队有现实危险,被部队作提前退出现役处理的,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不负责安排工作,按社会待业人员对待; 7.已落实接收单位的退役士兵,凭安置部门开出的安置三联单到用人单位报到,到公安、粮食部门落户、落粮,赁安置介绍信(复印件)到当地组织部门、团委办理党团关系,到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手续,档案交接收单位管理; 8.农业户口的退伍义务兵,由当地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开出安置三联单回到原入伍所在乡镇、办事处。档案由当地安置部门统一保存; 我也是从网上看来的,希望对你有点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