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几个关于房屋租赁发票问题我公司目前所在地是以个人私下承租下来 房东不是没给我们产权证明 而是他们没有与这大厦的租赁合同 所以我们去税务代开发票税务局不给我们办理 因为我们所在大厦是全民所有的 房东必须出示与大厦的签定的租赁合同 这样我们才能有房产权证 租赁合同 以及房东与大厦的租赁合同 三样才能去代房屋租赁开发票?如果没有这发票税务不让我们正常纳税申报(正常电子纳税申报) 而找地方搬到写字楼又不现实 毕竟房租太贵 私人住宅也提供不了产全给我们办理? 你说到税务局那边说说可以应付过去吗?或者有啥办法呢?谢谢您了!
热心网友
你说的我不大明白,我们单位就是全民所有的,很多租我们房子的只要我们提供房屋租赁发票他们就可以正常营业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