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是指非法定原因而得到的利益,致使他人受损失的事实.不构成甲,乙不当得利关系的是:A乙代为偿还甲欠丁的2W元B7月5日甲乙订立购买大米的合同,7月10日甲按合同向乙付贷款2W元,7月15日乙拒绝给付大米,8月1日甲单方面接触合同.答案是B,A为什么不是呢??

热心网友

注意“为偿”:乙代“为偿”还甲欠丁的2W元,构成甲,乙不当得利关系,乙不当得利!举例来说:甲是穷人没有钱偿还给丁,乙说我替你还,但是是“高利贷”,甲以后要还更多的钱给乙,乙不当得利!

热心网友

A有问题,1、假设甲乙之间本来就存在债权债务关系,那乙代为偿还甲欠丁的2W元。是债务的转移。 2、若乙是不要求甲偿还这两万元的可视为赠与 3、若乙要求甲偿还这两万元,而甲后来没还,则甲构成违约,而也不会是不当得利

热心网友

题干是不构成甲,乙不当得利关系,选B说明没有构成,而A是构成了。。。。。谁来解答啊!!!

热心网友

A乙代为偿还甲欠丁的2W元。选项中并没有提到甲决定不偿还乙2万元了,甲乙可能属于正常的借贷关系,也可能属于正常的赠与关系,反正没说甲决定不还,也没说乙对替甲偿还欠款有异议。所以A选项不构成甲,乙不当得利关系。B7月5日甲乙订立购买大米的合同,7月10日甲按合同向乙付贷款2W元,7月15日乙拒绝给付大米,8月1日甲单方面接触合同.乙不按合同办事,获得2万元,却无故拒绝给付大米,使甲蒙受损失。所以B选项构成甲,乙不当得利关系。

热心网友

因为乙的损失还不是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