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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下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收支管理的规定你就明白了!!!!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是企业的销货款收入、劳务收入以及其他业务收入。库存现金支出主要用于日常零量开支或找零,按有关现金管理制度规定,现金开支的具体范围是:  1) 职工工资、津贴;  2) 个人劳务报酬;  3) 根据国家现定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 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 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 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量支出;  8) 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现金收支应遵循的以下规定:  1) 限定现金的使用范围。  2) 规定库存现金限额和现金送存银行的期限。企业为了加强库存现金的管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节约社会现金的流通量,应该有一个最高库存的限额。限额应根据企业日常现金的开支额,距离银行路程和交通便利程度等,由企业和银行共同确定。一般按企业3至5天的日常零量开支所需量核定。交通不便和边远山区的企业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长不可超过15天。  3) 在银行存入或支取现金,必须注明来源和用途。  4) 现金支付实行"收支两条线",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坐支现金。  5) 赴外地采购不得携带大量现金。  6) 购置专控商品不得使用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