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要离婚,她希望拿到男方的所有包括财产和孩子,但是如果拿到了一切,根据法律规定好像就不能拿到男方的抚养权了!她离婚的原因是因为男方有了外遇,但是又没有证据,离婚也是男方提出的!应该怎么做才能又拿到抚养费,又拿到所有呢?婚姻法上有什么具体规定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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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有证据证明男方有了外遇,拿到男方的所有财产也是不可能的,除非是男方自愿给。但从你提供的材料看,男方没有这个意思,不然就不必在这来问了。离婚的财产分割原则是个人财产归个人,共同财产一般平分,有法定情况(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至于小孩的抚养费,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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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有固定收入,可以。如果没有,不行。这里有个举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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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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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可以的。因为抚养费是支付给孩子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因此你们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不会影响到抚养费的给付。但是,如果在离婚时的财产包括了另一方给付的抚养费(一次性全部给付),则不能要求。但是如果以后孩子有其他需要,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话,他还可以向他的父母,提出要求,法律是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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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商离婚是指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抚养费多少、如何支付等达成协议,自行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是指上述问题无法达成共识,请求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在你的例子中,你朋友的希望可能很难得以实现,原因有三:1、按照你朋友的想法,既想得到孩子,还想得到所有财产,这就是所谓的“净身”离家,一般情况下男方不会同意,尤其是一个有外遇的男人;2、由于在财产分割及孩子的归属问题上很难达成一致,因此,协商离婚的可能近乎零,可行的只有诉讼离婚一条路可走;3、既然诉讼离婚,那么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就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除非你朋友有确凿证据证明,男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第三者插足的法定过错,可以在财产分割上得到适当倾斜,否则一切都会按照均分(对等)原则分割。综上,你朋友需要权衡利弊,如果婚姻关系确实不能再继续维持下去了,不妨同意男方的要求,但需要男方放弃孩子的监护权,承担抚育费并按时支付;财产分割尽可能多一些(肯定不会是全部),让自己和孩子的将来有所保障。假如男方不同意且坚持离婚(提起诉讼),那么你朋友可考虑同意或不同意,只要你朋友坚持不同意离婚,法院肯定会做不予离婚判决,在男方按法定时效再行起诉离婚的六个月内,她可设法争取拿到男方有过错的证据,在财产分割及孩子的抚养问题上,增加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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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