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目前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在行使职权时会受到一些干扰。比如,把财政部逼急了,它的经费可能也就难了。如此种种,审计署将难以发挥审计作用。把审计署与一府两院并行,使其直接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则可以使审计署放开手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也可以同样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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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1 从我国的国体政体及法律规定来讲,这种做法根本行不通。2 近两年“审计风暴”成为焦点,这是有很深层次的原因的。审计署仅作为国务院的一个组成部门,我们不要只是去考虑树立它的权威。此主张:首先,着眼点太小了,这样也治标不治本。其次,如果国务院的组成部门都独立与政府之外,都直接向人大负责那行吗,其没有看到问题的实质。目前虽然我们国家的体制、法律还在不断的完善,但已经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主要是在“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方面的力度做的太不够了。我们应当全方面的从整体来考虑问题,最为关键的是如何加大力度依法行政、依法治国,树立大的权威。个人观点,以供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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