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由于种种很无奈的原因,我被逼在家里当主妇,带刚出生的孩子. 那时他的收入被婆婆(50岁)所掌控,婆婆对我们母子非常不好,我们母子生活没着落,那时我因为对婚姻法尤其夫妻共同财产不了解,不知道他的收入有一半是我的,所以有一次问他要了6000块钱,竟糊里糊涂写了一张借条,时间是2002年元旦.写明一年后归还. 后来我重新出来工作,他不但不养家,还把我的钱(我和工资和娘家人送的钱共20000块)全偷走,所以那6000块我当然没还.(其实按法律那6000块应该也是我的) 现在,我欲起诉离婚,请问那张借条(还在他手里)现在还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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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是2002年元旦的,过2004年元旦后法院按诉讼时效2年的规定,以不受理。你如承认例外。你如在借条上又签过字,则以最后签字时间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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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按婚姻法可以去和他大这个官司,那样原来的那6000块钱也会归你,而你原来的20000块也会归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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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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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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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已经过了,你只要提出这个理由,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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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无效的。婚内夫妻共同财政制不仅表明积极财产属夫妻共有,债务也应当是共同债务共同场合。你这个借条产生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对该债务你和丈夫之间属于债权债务混同,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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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效,但是婚内财产夫妻各一半,不要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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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有效但是你们婚内财产公用!再换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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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无效,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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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期只有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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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你随时可以起诉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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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因为那6000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你们共同所有,所以你有权使用那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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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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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张借条是无效的,你不必担心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若没有特别的约定,双方的收入均是共同的,家庭生活中,是无法衡量主内主外的价值的。你在家做家务、带孩子也是对家庭有贡献的,他在外赚取的钱你当然有份的,况且你所借的钱也是用于家庭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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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