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价:让居者有其屋!?:记得去年的春夏秋三季,上海的房价是一天一个价,地方ZF动用了一切可能的舆论工具为其推波助澜,大大地拉出了将来下跌的空间!晚上走在高档商品房区,可以看到家家黑灯瞎火、或者是统一的白炽灯、节能灯充数,根本就无人居住,也没有物业管理,小区保安也是由开发商临时安排。难道这么漂亮的商品房不是用来住人、仅仅是作为炒作的筹码?在这里,中央和地方发生了微妙的分歧:一切风险归银行、归盲目跟风者、地方只要政绩、只要GDP、只要灰色收入!支持中央、感谢中央、高瞻远瞩:看到了问题本质、看到了民怨沸腾、看到了银行危机、看到了巨大的浪费!让居者有其屋、我们也要为其鼓而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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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的问题实际上是我们房地产业不成熟的表现.不按市场化操作早晚会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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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房价应该是个人年收入的6倍一下才合理!而我国已经远远超出这个水平~~~还可以喝彩么??你一个月收入能买几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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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需求是生存必需品,必须保证最基本的社会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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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需求是生存必需品,人人居有所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平之一!!必须通过强有力的第二套房产转让税收来抑制房价,并且用此款项来帮助低收入者通过居住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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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价还会上涨的,只是涨幅大小的问题,中小城市的房价会像大城市靠拢,因为我们的收入增长了,物价肯定是要涨的,生活条件的提高就包括住房面积的提高,人们都换房子,房价肯定会上涨的,如果有闲钱,现在可以择机买房。不信明年底再看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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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功能变了,像股票,只是用来交易!用来炒作!真正需要住房的百姓只能是望房兴叹!寄希望于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让居者有其屋."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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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生存必需的居住要求都无法满足,那还有什么社会公平?!!谢谢,常四十的系列,也谢谢这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总算让中央也开始关注老百姓的具体和原始需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