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交通肇事的受害者,当时法院判赔,由于肇事者家庭较穷,是分期付,但付了几次后便未再付了,直到现在,已过去几年.请问现在要肇事者继续付,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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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法律文书申请执行的,申请执行的期限,双方均为单位的在文书生效后六个月内,一方为单位,一方为个人,双方均为个人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一年。你讲的案件要看最后一次的履行期是什么时间。被申请人履行几次,是否属申请执行的过程中交的钱。如果是申请执行后通过法院通知其交的款,那么本案就应已裁定中止执行,如是这样,就没有过执行申请期限。否则就要看是否过了执行申请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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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能有钱赔偿你的话,你可以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必须在有效时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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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时效,应是一年哟!如果没有要!小心过期,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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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钱你基本上是要不回来了,人家没钱有判决也没有可供执行的啊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再密切关注,发现有可执行的财产就向法院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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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时效,应是一年哟!如果没有要!小心过期,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