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事业单位人员,在单位效益很低,人员过多的情况了,与单位签订了挂职停薪协议,现在单位效益较好,要对我们这批人员进行清理,要求回单位上班,而且工资只能执行原工资待遇,如不回单位只能辞职,请问重庆市有这方面的政策吗?如辞职,单位应给什么样的赔偿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