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是不是应等到认证比对结果出来才能确定当月应交税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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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期一般纳税人当月的进项税额要下个月认证比对结果出来才能抵扣,也就是取得辅导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当月是销项税有多少交多少,进项税额在通过认证后还要经过专管员稽核后确认无误才能抵扣。比如说,你公司2005年5月被批准为一般纳税人,5月销项税额是1万元,当月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是1。5万元,那么在6月申报5月的国税时: 销项税额:10000。00 进项税额:0。00 应纳税额: 10000。00但在填写附表二即“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时,要将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填写在“待抵扣进项税额”栏: 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15000。006月销项税额1。2万元,当月已认证通过的进项税额1。3万元,那么7月在申报6月国税时: 销项税额:12000。00 进项税额:15000。00 留抵税额: 3000。00到你公司辅导期结束前一个月你要申请转正。比如你是11月辅导期结束,那你10月份就要去申请。经过批准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后,11月份的税还是要和前面五个月一样报(即上期论证本期抵扣),只有在明年1月报12月份的税的时候才可能将10月和11月认证相符的进项进行抵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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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辅导期的进项税不允许抵扣,放在一个新设的科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里面,等辅导期过了,把这个科目里的金额转入“进项税额”,等以后进行抵扣。也就是说辅导期内的销项税有多少交多少,进项税在辅导期后进行抵扣。所以还是少开点票吧。 我记得好象是这样的,你看看别人的回答,问问税务局怎么作,再确定,还是小心为妙,否则税务局说你偷漏税也是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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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按假设能认证做,万一有未认证的(一般没有、除非你要作假)再在下次调整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