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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新浪网的城市联盟合作对象及原则: (1)新浪和各城市政府部门直接合作,为城市在新浪上开辟对外宣传窗口。合作对象:各级城市政府部门,例如宣传部、信息中心、外经贸局、旅游局、招商局等具有对外宣传、招商引资职能的部门。政府机构做为站点主办方并拥有地方站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并且作为主办单位在站点页面上予以体现。 (2)新浪和城市当地企业(由企业代表当地政府部门)合作,企业要得到当地政府部门 (宣传部、信息中心、外经贸局、旅游局、招商局等)的书面授权,政府部门作为站点主办方,网站由企业运营,拥有站点的经营权。 ·合作模式: (1)城市联盟网站建设+城市联盟网站推广。网站建设方式:由新浪指定代理服务商为合作城市制作网站并提供服务器空间,此种模式比较适合于没有技术开发能力、仅把网站定位在作为对外宣传窗口、对网站后续的运营没有过多互动及经营需求的城市。由合作城市自行运营该站点,新浪不干涉网站频道设置以及内容架构,不参与站点后续的运营收入利润分配。 (2)城市联盟网站推广。直接链接到合作城市原有或者自主建设网站,在网站上添加“新浪城市联盟”相关标识。合作城市自己制作网站并利用自身的服务器,新浪提供品牌及后续的推广服务,此种模式适合于自身拥有较强的技术开发能力并且有良好的服务器及相关硬件设施,对地方站点后续运营有较高需求的城市。由合作城市自行运营该站点,新浪不干涉网站频道设置以及内容架构,不参与站点后续的运营收入利润分配。 (3)新浪城市联盟为商业合作即合作城市在选择以上合作模式基础之上,每年向新浪交纳固定的合作费用。 ·新浪提供服务及支持: 按照城市级别分为县级市、地级市(省会城市)两级,提供不同程度的服务,详见新浪城市联盟服务方案。[地级市][县级市] 联系电话:(010)82628888-6193(刘小姐)6379(季小姐)6265(李小姐)传 真:(010)82607516地 址:北京市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7层 新浪企业服务邮政编码:100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