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父亲是在建筑工地上做,不幸从四米高的楼台上摔了下来.脊椎受伤,必须在床上躺一个半月,三个月不能用力!以后还可能有其他的问题.天气一潮湿就可能会疼痛!我父亲的老板是外地人,包的工程也不大,就一幢两三层的楼.但老板老是想逃避责任,说好的三个月的生活费到现在都没付清.我想问,我们可以要求赔偿吗,有什么好的赔偿法律或规定吗,以后会产生的问题,应该可以要多少了,我们可以通过什么更好途径解决了. 有什么好机构,或地方解决吗?有什么资料可以参考,和什么网站好查资料,我想可能会通过法院,或劳动部门解决了! 希望大家帮我一下,我代表全家非常感谢! 希望大家多提宝贵的意见和解决办法,谢谢!

热心网友

首先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下列情形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 其次,您父亲是一位普通的农民工,发生了工伤,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您得到及时救治。单位还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天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申请的,您本人或者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提醒您的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先提交有关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申请后,会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而且,您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要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您作为农民工,要是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可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注意的是,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这里特别说一下因工致残的情况:如果您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可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待遇;如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劳动关系,并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如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除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外,在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您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后,由用人单位给您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单位未参保怎么办? 如果所在的用人单位不给您办理工伤保险,您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寻求帮助。在这种情况下您要是发生了工伤,用人单位承担一切责任,要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您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这就保证了参保和未参保人员在发生工伤时,享受工伤待遇标准一致。。

热心网友

我是劳动部门的,这样,首先你要搞清楚,你说的那个老板有没有单位或者挂靠什么单位,我看见过很多你这样的情况,估计老板也是没有什么单位的只是个人承包,如果是个人的话,那么你申请工伤认定的前提就没有了,因为工伤的前提必须是存在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又必须是要在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个人和个人之间是不可能有劳动关系的,所以,你做不了工伤认定,相应的你也不能做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能力鉴定了,我建议你还是请个律师直接到法院打官司去好了,当然你也可以去当地劳动部门,如果他们愿意帮忙吓吓老板最好了,不过如果吓不倒,那么你一定要他们管肯定是不行的了

热心网友

属于工伤,可以协商,也可以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应该属于工伤,这种情况我们这里非常多!第一,首先你们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工作合同。如果有,那你们就没事了。可以通过法院追偿的。其次,如果没有合同,那就困难点。你们要拿出证据,你父亲和那个老板,是事实劳动关系,虽然没有合同。需要很多证明。证人什么的。也要老板最好自己承认,写下来最好。这些搞好了,找哪个部门就不难了,可以劳动局

热心网友

1.首先做工伤鉴定,以免时间长了伤好了无法鉴定.2然后找老板协商3.如果不行找民政部门4.再行不通就只能去法院了 希望你家人能平安~!~ 如愿以偿~!~

热心网友

起诉吧,不过这是个很漫长的过程

热心网友

赶紧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首先做工伤鉴定,以免时间长了伤好了无法鉴定,然后找老板协商,如果不行找民政部门,再不行就上法院了

热心网友

工伤有关法律条文请参考《劳动法》其中有详细说明。不过现在最要紧的是弄到工伤证明,等伤势好了就不好办了加紧和老板联系,求取合理的赔偿如果老板不同意你的合理要求,请拿起你手中的法律武器,严格捍卫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益。自己好自为之吧!希望你能尽早得到你们应得的。

热心网友

法院起诉他们。

热心网友

尽快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根据等级确定补偿金额,买本保险手册看看。不明白的再问吧!!

热心网友

你应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反映,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热心网友

仲裁---法院起诉。

热心网友

是工伤,

热心网友

工伤

热心网友

工伤还要看是在什么情况下?如果你父亲从楼上摔下来,与自己有关!比如:穿着拖鞋干活!这干活边聊天! 如果自己存在一些责任,那在医疗费上你父亲也要承担一些!如果是老板的问题,比如是他没有安装防护网,或者是让你父亲加班加点的工作! 这些情况下,老板要付完全的责任! 你现在首先要做的事,把你父亲所有的医疗单都留好!最好请法医来断伤残等级!然后请一个律师把一切经过写好,交到法院!一切有法院替你解决!如果是资金不够,就打110!或者求助媒体的帮助!

热心网友

上法院

热心网友

利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热心网友

找个公共电话拨12345就是市长电话12315是消协电话拨110是公安局电话拨120是急救电话打个电话一些事情轻松搞定!

热心网友

首先,工伤认定是第一步.第二步申请法医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第三和老板协商,如达不成协议到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如不满意仲裁结果,最后到法院起诉.

热心网友

首先认为工伤呀

热心网友

工伤认定是第一步.如果认定工伤,获得补偿是有法定的.

热心网友

有合同吗?不如先去民政部门

热心网友

仲裁

热心网友

属于工伤赶紧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仲裁

热心网友

工伤。尽量先与老板协商,争取妥善处理。可至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热心网友

1,尽量先与老板协商,争取妥善处理2,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如果不申请,个人可以申请)如认定为工伤,要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你父亲能享受多少工伤待遇。3,可至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

热心网友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规定,你父亲在建筑工地四米高的楼台上摔下致脊椎受伤,应被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尤其是“必须在床上躺一个半月,三个月不能用力!以后还可能有其他的问题。天气一潮湿就可能会疼痛!”意味着此次事故极有可能留下后遗症,因此,对伤情进行工伤鉴定十分必要。由于申请工伤鉴定有时间限制(单位为事故发生后的30天内,个人或家属为1年),而从你的叙述中似乎事故已经发生了三个月有余,因此,为确保你父亲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你们应该要求老板给你父亲做工伤认定,或者自己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做工伤鉴定(主要目的为一旦确定伤残等级,可向老板主张相应权利)在你父亲因工受伤期间,老板除想逃避责任外,甚至连说好的三个月的生活费到现在都没付清。而即使未够成伤残等级,因工负伤治疗期间,老板也应该正常支付工资,而非生活费。所以,你父亲现在面临的问题有两个:1、解决自发生工伤后被欠发的工资;2、身体受伤害的程度,以及日后应享受的相应待遇。基于以上问题,建议你们立即向老板追要欠发的工资,同时要求做工伤认定,否则,你们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1、为你父亲作工伤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享受相应待遇;2、支付拖欠的工资,及25%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具体工伤待遇都有规定,条文可到“爱问”共享资料中下载。需要提醒的问题:1、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60天,不可错过;2、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前置条件,未经劳动仲裁,人民法院是不会受理的。。

热心网友

找律师

热心网友

得先去做伤残鉴定,拿到凭据后才可以申请仲裁的.

热心网友

有合同吗?不如先去民政部门

热心网友

《工伤保险条例》可以做依据,你最好去劳动部门先问清楚首先应申请工伤认定.(公司如果不申请,个人可以申请)如认定为工伤,要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才能确定你父亲能享受多少工伤待遇。工伤案件首先得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认定工伤,然后再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评定,出来后再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结合当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及本人工资计算相关费用。具体可至当地律师事务所咨询。我们国家也还是有明确的规定的,临时使用的工人如果发生了工伤的话,用工单位也要承担责任的。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是需要得到赔偿的,可以把它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就工伤这一方面来说,1996年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它在适用范围方面规定得比较原则一些,现在又颁布了明年1月1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它在适用范围里面是比较广泛的,各种各类的企业,各式各样的用工形式,包括你法人资格的、非法人资格的,各种经营单位都是可以适用,甚至你被吊销了执照,如果你的职工发生工伤的话,也要承担责任。   经济制裁强拳出击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的曹宗理告诉记者,2004年1月9日国务院发布的2号文件中,新增加了企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提高伤亡赔偿标准,并旨通过这三项经济政策配合法律法规和行政监督来加强高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他说,通过经济制裁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也是市场经济下的必要手段。    安全风险抵押金主要针对小企业  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作为对安全事故处理和善后处理的备用基金,目前考虑的最低限度是能够满足一次死亡三人的事故处理。他告诉记者,这个制度主要是针对规模小的企业。可以避免“企业出事故,老板挣钱,政府花钱处理事故”,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法人责任,逼着他们加强安全生产意识,加大安全防范措施。而且,有了风险抵押金制度,便利了事故的及时处理。    现在,北京、天津、深圳、山东、江西、广东、甘肃、内蒙古、山西、辽宁等省市都实行了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我国将制定统一的伤亡赔偿标准  曹宗理告诉记者,最受关注的伤亡赔偿标准与“工伤保险”同时执行,会更大限度地保障职工利益。目前,我国拟制定统一的伤亡赔偿标准是,如果责任全在企业,对一个青壮年的赔偿额度最高是20年的工资,依据是当地上一年的平均工资。这个赔偿标准的提高是希望在提高企业事故成本的前提下,促使企业重视安全投入,真正意识到预防的重要性。    山西省在2004年10月份出台了一个伤亡赔偿新标准,规定煤矿事故死亡矿工的赔偿金不得低于20万元。北京的学者秋风认为这样一个高标准的赔偿是遏制矿难的重要措施。他告诉记者,现在赔偿额度太低,一些个体矿主打发一个死难矿工就是几万块钱,甚至更少,矿主会觉得这笔支出大大小于安全投资,于是在安全预防措施上省钱,才导致矿难频发。    法律是最终保证  标准有了是好事,但是更为关键的是标准的落实。为了保证将伤亡赔偿落实到死难者家属手中,曹宗理告诉记者,他们正在与有关部门协商,将赔偿标准列入《工伤事故处理条例》中,通过法院来落实。如果变成规范性文件,也希望通过各省人大立法,最终还是由法律来执行。    北京学者秋风也告诉记者,仅仅依靠赔偿金来形成对矿主的威慑力还不够,司法途径是最好的手段。他主张,“死难矿工家属通过集体诉讼形式来要求合理赔偿,同时法院还应该要求企业支付惩罚性赔偿。另外,对于企业责任人还要追究刑事责任。”提醒:   不少打工人员,因求职心切,往往在打工时不管对方是不是合法的企业。所谓合法就是必须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即有工商营业执照,否则便是非法。非法用工企业根本不会给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一旦发生工伤事故,劳动者很难得到应有的赔偿,且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非法用人单位的受伤职工很难作出工伤认定,因为主体不能确定。虽然为保护在非法用工单位受伤害职工的权益,劳动保障部出台了“非法用工一次性赔偿办法”,但许多人还是拿不到赔偿费,原因是一,要走漫长的诉讼之路;二即便官司打赢了老板也拒不付钱。死猪不怕开水烫,你想怎么办,就怎么办吧,反正没钱赔;三是有的老板早已逃之夭夭,不知道到哪儿去了,你奈他何!  可悲的是,还有些打工者连用工单位叫什么名称、老板叫什么名字也不知道,更别说提供老板的住址、联系方式了,出了事故后苦水只能往肚里吞。  打工时不妨多长个心眼,去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和社会保险机构以及工商部门打听一下,这个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没有?工商登记注册没有?法人代表叫什么?只有掌握了这些情况才不至于吃亏上当。总之一定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一定要学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热心网友

上法院!!!

热心网友

劳动仲裁

热心网友

属于工伤赶紧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仲裁 。有合同吗?不如先去民政部门看看吧

热心网友

有合同吗?不如先去民政部门看看吧

热心网友

属于工伤赶紧申请工伤鉴定然后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