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证是A和B共同拥有的,但没有经过A的许可,B拿了去给银行抵押,请问A有没有什么法律保障?主张抵押无效胜算有多少?当真的是抵押无效时,由抵押所得的贷款又应该怎样处理?而在抵押贷款后银行从A和B所合营的工厂帐户扣还利息,又应该如何处理..可以追回银行所扣款项吗?注:经银行同有关会计人员查劾后,A和B的工厂跟本不需要向银行贷款,所有贷款绝大部份是由B经手拿去搞其它..A可以怎样做?
热心网友
土地证书抵押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在抵押登记时必须办理他项权证书,在办理他项权证书时必须有共有权人共同办理,否则抵押无效,银行这些手续都懂,不会傻到不登记就放贷款的,否则就是失职。确实抵押无效后可以起诉银行,退回所扣资金。
热心网友
没有共有人同意银行怎么能放贷的??如果属实,抵押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