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建设部门审批,修建出入行走通道(路与建筑物之间连接的过桥)算违章建筑吗?我居住的楼房,正面有路,背面也有路,一、二层为商业用房,三层以上为单元,背面的道路和三层基本水平,但中间隔着10几米深,6、7米宽的间断,为了出入行走方便,单元楼居民未经审批,修了从三楼连接背面道路的过桥,但被建设部门定为违章建筑,强行拆除,现在我们只得从一楼爬楼梯。我们想知道,在不侵犯他人利益的情况下,为了居民出入更方便而修建的过桥,被建设部门认定为违章建筑,强行拆除。建设部门的认定中否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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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准确,主要依据是:1、不能保证结构不受影响(由其是受力)。2、有可能带来治安问题。3、消防方面。你可能认为这些都没有问题,但必要的手续是要有的,一旦出了问题,责任无法界定。被认定为违章建 筑后,不必马上拆除,可去补办手续,若补的快,建筑就能保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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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准确,需要到建设部门审批后再建即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