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赛报名的表格上有写一个“申报人宣誓”内容如下 我自愿参加评比,服从评委会的评审结果。同意主办单位对作品有使用权。如发生著作权纠纷,由本人负责。下面是申报人签章与日期为什么既然已经专利权与使用权分得很清楚了,还是会存在所谓“著作权纠纷”的问题啊? 谢谢!
热心网友
所谓著作权纠纷,是指两人或多人对特定的作品的权属产生争议或纷争,可能涉及到权属、侵权、合同等具体纠纷,具体形式是多样的,比如抄袭,盗版,剽窃,盗用他人署名权,等等.从大赛的报名内容来看,要求参加者对自己的作品的以及由此产生的纠纷负责,没有任何不妥之处,作为组织者当然享有对参赛作品的使用权,不过使用受到一定的限制,评委会作出这个要求就是杜绝参赛作品存在涉嫌剽窃,抄袭,复制等侵犯他人著作权行为,维护参赛作品的原始正当性,所以就将使用权(注意在这使用权属于著作邻接权)与著作权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