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者:法易行 称谓:法律专家 (2005-06-30 16:59:22) 依据新交法的规定,交警现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一种重要的民事证据,当事人如对其认定不服的,且由此对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产生的争议,可以直接去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不服该认定书而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法院不会受理。同时,新交法实施后,就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已不在适用以前的“按责赔偿”原则,且法院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只是将其作为一种证据,不是当然的判案依据。如果认为对方的证据有瑕疵的,在法庭调查中,你可以就对方提供的相关证据进行质证,如果对方无法证明的,法院一般不会予以认定;但对方有证据证明时,您就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反驳。至于需要赔偿哪些费用,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此外,您的亲人也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可以当庭提出反诉,或另行起诉。你好:很多谢你在百忙之中给我回复,我再想问下,比如在住院时用了3000元,对方用了12000元,,而我方在这次事故中负7成责任的情况下,我方要赔偿多少医疗费(是不是8400元)呢?如果我方也提出要求对方赔偿,对方是不是也要赔偿我亲人900元呢?这样我方到时除开对方赔偿的900元,只要赔偿7500元就可以了吗?而且对方在出事那段时间是没有工作的,那对方的误工费是不是不用赔偿呢?而那些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交通费、住宿费法院又是怎样算出来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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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详细的你可以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此外,就赔偿数额问题,一般建议当事人在起诉时要求全额赔偿,因为具体的比例及数额最终是由法院来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