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和乙有仇怨,丙是甲的朋友听说了,替甲去出气打了乙一顿,逃走后乙在抢救过程中死亡。情况一:甲后来请丙吃饭表示感谢。情况二:甲请丙吃饭并给了丙1000元的辛苦费。这两种情况甲在最后的处罚中的结果是否一样?如果丙被判处死刑,甲应该被判什么样?
热心网友
如果事前有通谋,或是甲指使的丙,甲也要按故意杀人来定罪;如果甲只是事后知道,会被追究窝藏的罪名
热心网友
如果事前甲和丙没有合谋,或甲没有对丙进行教唆,则甲对丙的行为(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不承担法律责任。否则甲和丙就是共同犯罪。对于在事后,甲在了解事态的情况下,知情不报,还请吃和资助,是一种明显的包庇行为。
热心网友
雇佣杀人的罪名比杀人者还重,你说丙会怎么样?
热心网友
共犯
热心网友
如果事先没有预谋或安排、雇佣、暗示等情况,甲是无罪的;如有,则按照共同犯罪处理,基本上是同等量刑。
热心网友
完全同意rwdfl的意见
热心网友
甲无罪
热心网友
如果是前有通谋,或者说甲教唆丙,根据是否有杀人的故意定为甲、丙构成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致死)罪共犯;如果没有事前通谋,第一种情况,我认为甲是无罪的;第二种情况,给丙1000元若是资助其逃跑等逃避法律制裁,则属于包庇罪,否则也不构成犯罪。
热心网友
我觉得,这件事里,甲与丙如果没有事前的同盟,那么甲是包庇罪,,丙是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这个要看当时的实际情形)。如果事前同盟了,那就是共同犯罪了。 如果判定为共同犯罪,那么丙就是主犯,甲根据丙的罪行从轻或减轻处罚; 如果不是共同犯罪,那么丙当然是有最的,甲呢,就根据包庇罪的规定以及他的情节来判断他受什么刑事处罚。
热心网友
支持楼上滴。
热心网友
不在于事后甲如何处理,而在于事前甲有没有共谋。如有共谋,就是共同故意伤人的共犯,如没有共谋,就不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