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打当天派出把人给放了到现在已经定位为刑事案件,派出所说抓不到人,我现在该怎麽办我在挤公交车时,有人偷我手机,我反抗,被旁边的人打了一顿,当天到北京公交分局船板派出所,我被派出所和当事人送到指定的北京医院作检查,当天医院说只是流血太多没有什麽大碍,休息几天就可以了,当天派出所就把当事人给放了,并约定三天后来复查,结果当事人一去不复返,随后派出所又让我们自己花钱到北京市伤检中心做伤检,检查结果令人大吃一惊,鼻梁骨骨折,并定位轻伤,按派出所说轻伤已经构成刑事案件,随后我们要求派出所尽快将当事人归案,四个月来始终没有结果,并且期间派出所将当事人的父亲找到,当事人父亲不负任何责任,派出所说他们也没办法,说是已经在网上发了通缉令追逃,到现在有一个月过去了,派出所没有任何答复,期间我个人已经承担了所有的医疗费用,到现在已有点承担不了了,我和家人现在已经是精疲力尽,我想整个事情当中,北京医院应不应该承担责任,派出所应不应该承担责任,而且和当事人的家人协调时,家人一再表示,派出所已经被他们疏通关系了,我们折腾也是白折腾,整个事情拖了半年了,我该怎麽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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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案子不好说北京医院和派出所要承担什么责任。因为派出所基于医院的检查结果而放的人,而医院作出的检查结果由于涉及医学专业问题你难以证明医院有过错。如果你能找到派出所和对方疏通关系的证据,则可以去检察院举报该派出所及相关责任人。否则只能等派出所抓到犯罪嫌疑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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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一开始说没事,警方当然要放人,不可能留置24小时,况且是3天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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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负主要责任:无论你的伤势如何,派出所都应该能够预料到打你的人可能逃逸这一点,同时也应该采取相应的措施:留置盘问12小时,或者让打人者付一定的保证金,而从你说的看来,该派出所在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的前提下,草率的将打人一方当事人放走,派出所应该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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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他对你的伤是否按法律规定构成刑事犯罪,你的验伤结果是什么??是否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范畴,作为公安机关有责任找回对方,,不用紧张,至少公安机关应该已立案,会有对方的家庭住址情况,,不过如果他不回家或是不要家那我也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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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如果抓不到打你的人,你的损失只能自己暂时承担;待抓获犯罪嫌疑人后,再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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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是由于北京医院的错误诊断导致派出所放走当事人,北京医院作为当然应该有一定的责任2)在事情还没有弄清楚,因为派出所要求你们复查,说明事实的真相并没有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放走当事人,从这角度说,派出所也是有一定的责任的鉴于你说的情况,你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派出所,北京公安系统好象正在进行什么活动,应该会引起足够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