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的婚姻,我从快乐的小女人成了现在烦燥的黄脸婆,生活真是一言难尽啊……我要离婚。总之要告别现在生活,离开他。因为和他一起我已感觉不到自我的存在价值,他同意和我协议离婚了。公司这里我还有三个月合同就到期了。2006年的三月,他答应了我的要求:1)协议离婚。2)房子和家电都归他。3)到明年三月初一次性付给我五万元一整。提出离婚前我们无数次争吵,而他也在不理智的时候动了粗,当那天我提出离婚时他冲动的竟想让我死或是他自己去死。天哪!这种方式的生活让我感觉到害怕,没有一丁点安全感,那几次激烈的争吵,也让他说尽了对我侮辱的话——也加深了我要离婚的念头。当他再冷静下来的时候,我一提起离婚,他就马上恼羞成怒,让我害怕的是他的不理智可能随时出现,那么我的人身安全就是问题了。一个月后,他或许想通了。同意了我的要求,协议离婚。他也写了一份承诺书给我,并签了这字。内容就是到2006年三月支付给我五万元钱。我在上海无处可去,没亲人和朋友,离开这个家,我没工作,没住处,这些也都不是问题,主要是我能相信他吗?一直以来,他推说没钱也好还是不想离婚也好,我都能够接受他不愿意我离开的事实,现在他答应了,我能相信他吗?是真的等到明年的三月他不给我钱。我再上诉。那时候他的一纸没公证的承诺书会不会有法律效用?现在离婚协议还没签,如果我要求律师公证这份离婚协议,他要是不同意,我提出上诉,可能因为这房子和钱,他真的要和我拼命了,真难呀!谁能给我出出主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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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合同没那么签的。为什么要明年三月份才付那笔钱呢?那你们准备什么时候离婚呢? 所谓协议离婚,必须有民政局或者法院认可的才有效。另外,我觉得你有必要咨询一下律师,既然是分家,就要公平地分。不要心存侥幸。分手,是残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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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心存侥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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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寻求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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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还值得你信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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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他么?凭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