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房屋用来出租的时候,租金应计入GDP,如果他自己住不用来出租,那么这部分房租还用不用计入GDP?我觉得是不用,因为没有发生市场交换活动,但是尹伯成习题上的回答是计入GDP,因为他自己住时房子也提供了效应,因而被看作提供了生产性服务,创造了价值。到底哪一个是正确的,用不用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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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应该是计入才讲得通的,可实际生活中好像没有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