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岳父母有子女2人,岳母身体不好,岳父已有外遇,毫无家庭责任感。现有房产是岳母出钱购置,但房产证登记为岳父名字。岳母如现在立下遗嘱,要求去世后将房产分配给子女,请问:此遗嘱能生效吗?对岳父有约束力吗?如岳父想单独变卖房产,子女有权要求分配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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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岳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岳父母对房产享有共同的所有权。你岳母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同样的,岳父也无权单独变卖房子,否则该处分无效。你岳母可以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立下遗嘱,只要该遗嘱有效则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以后进行遗产分割时你岳父将不参与这部分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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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该房产是你岳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即使房产证登记的是你岳父的名字,你岳母同样占有50%的产权。如果你岳母基于岳父有外遇,以及对家庭的不负责任,决定立下遗嘱,在其去世后,将属于她的50%产权分给子女的想法是可行的,只要在其思维清楚的情况下,自己书写遗嘱,明确去世后属于自己的50%的产权属于子女即可。但出于对你岳父为人不公的考虑,建议最好还是作一个遗嘱公证,即使将来你岳父耍赖,你们也可以依靠法律赢得属于自己的权益。由于你岳父只拥有该房产的50%产权,他是不能够单独处分该房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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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属于你岳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岳父母对房产享有共同的所有权。你岳母无权单独处分该房产,同样的,岳父也无权单独变卖房子,否则该处分无效。你岳母可以将属于自己的那一部分房产立下遗嘱,只要该遗嘱有效则对所有人都具有约束力,以后进行遗产分割时你岳父将不参与这部分的分割。 立遗嘱时要慎重,要注意遗嘱的效力,最好到公证出做个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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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房产因系双方夫妻共同财产虽说你岳母有其中一半的份额,但因房屋是不可分割之物,立遗嘱时要慎重,要注意遗嘱的效力,最好到公证出做个公证. 假设岳父想变卖房屋,子女有权要求对该房屋进行分割析产,这是基于子女享有继承其母亲那一半份额而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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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只能将属于自己分额的遗产进行处分。不能处分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