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现金的收付款何时需开收据有些搞不清.比如说,收款时是不是只能开发票而不能开收据?特例:罚金及借款是不是应该开收据?付款时是不是只能收取对方的发票,而不能收取收据?特例:还借款时对方所开收据能否入帐?因为书上说一般情况下除更正错误及结帐时可以没有原始凭证,其它均需附原始凭证.所以我想问现金的收付款时的特例情况是否需开收据,此收据是否合法?

热心网友

  对资金的收付,你要分清资金的性质,如属往来性质的,就应该是用收据,即收款者应该给对方出具收据;如是销售货物或发生应税事项时,就应该开具发票,(自己开或到税务机关代开)。如购买货物或发生应税事项时,就应索取发票。

热心网友

  只有国家机关按法律规定才可以处以罚金,并且罚金不能在所得税税前抵扣。企业是不能处以罚金的。  企业对罚款当然要出据收据,对收回的借款也必须出收据(原借据不可交还借款人,因为已经作为记账凭证入账),收据作为记账的依据。  没有收到发票时付款的,在付现金的情况下必须取得收据,在用银行存款支付时可以不要收据(因为有支票存根作记账依据,且银行有支付记录可查)。

热心网友

现金收付款时都应有凭据.很多时候是货物已发出或已收到,但发票还没有到.在发票还没有到时购销双方就应该用收据作为依据.证明该货款已付或已收.(现在企业多是款到发货)

热心网友

资金往来可以使用收据。因为现在地税已经取消了资金往来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