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舅是一家工厂的电工,前不久在工作的时候,好象是在换灯泡的时候,左眼里掉进一块铁屑。从一开始,厂方领导都非常重视,立即送到医院就诊,后来还转到省城大医院治疗,但最终眼睛是没保住。这期间我舅妈一直全程照顾,班也没上(舅妈和我舅舅是一个单位的)。请问这种情况,可以索赔吗,该怎么索赔,需要哪些手续,可以索赔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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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一侧眼球摘除者,可认定为伤残五级。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你们首先应该要求工厂为你舅舅作工伤鉴定,确定工伤等级,然后享受相应待遇。必须注意的是,工伤鉴定是有时间限制的,即:单位为30天,个人及家属为1年(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单位不按法律规定处理,你们可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决认定工伤,并享受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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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索赔,向你所在单位进行索赔。这是你们的权利,也是单位的义务。至于索赔多少钱则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可以先去单位,如果不行就起诉到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