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2005年度报考中级会计师资格何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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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的安排还没有公布,但是就在近期了。 考试考务日程安排: 1、2004年10月15日前,各级考试管理机构公布本地区2005年度考试级别、考试科目、报名日期、报名地点及报名方法等考试相关事项。 2、2004年11月15日前,各省级考试管理机构完成本地区2005年度考试报名工作。 3、2005年5月21日、22日举行考试。各考试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 考试科目 初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经济法基础 5月21日 14:00--17:00 初级会计实务 中级资格 5月21日 09:00--11:30 财务管理 5月21日 14:00--16:30 经济法 5月22日 0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一) 5月22日 09:00--11:30 中级会计实务(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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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04年10月20日—10月31日;上午8:30——17:00(双休日照常)省级报名点: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培训中心 地址:中山南路三元巷7号江苏建筑大厦一楼大厅 一、考试报名: 1、报考考生应根据报名条件规定,填写报考人员登记表;首先经单位初审同意并盖章,交报名点审核后报名。 2、报名时须携带证件(均需原件): ⑴、居民身份证;⑵、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 ⑷、本人近期1寸免冠照片一张(有钢印无效,为保证照片扫描的质量建议使用黑白照片); 注:往年考生可凭准考证或成绩单报名。 3、报考考生须认真阅读《报名手册》,了解报名信息和信息卡的填涂要点;报名表应如实填写,其内容须与报名信息卡一致;信息卡不能折损,其中信息卡须用2B铅笔填涂,否则无效。★信息卡填错者,责任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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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初级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一、绪论(一)基本要求1.掌握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要素2.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3.熟悉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4.熟悉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5.了解经济法的概念6.了解经济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概念及条件7.了解经济法实施的概念(二)考试内容1.法和经济法的概念(1)法和法律的概念(2)经济法的概念2.经济法律关系(1)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2)经济法律关系的要素(3)经济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3.经济法的实施(1)经济法实施的概念(2)违反经济法的法律责任(3)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二、企业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设立、变更和终止的法律规定2.掌握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3.掌握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和国有企业破产法律制度4.掌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5.掌握合伙企业财产、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合伙企业的入伙与退伙6.熟悉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7.熟悉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设立、解散与清算8.了解企业的概念和分类9.了解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概念(二)考试内容1.企业法律制度概述(1)企业的概念和分类(2)我国现行企业法律制度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律制度(1)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概述(2)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设立、变更和终止(3)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权利和义务(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5)国有企业监事会制度(6)国有企业破产法律制度3.个人独资企业法律制度(1)个人独资企业的概念(2)个人独资企业的设立(3)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及事务管理(4)个人独资企业的权利和义务(5)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和清算4.合伙企业法律制度(1)合伙企业法概述(2)合伙企业的设立(3)合伙企业财产(4)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5)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6)入伙与退伙(7)合伙企业解散与清算三、公司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2.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3.掌握公司债券的概念、种类以及发行与转让4.掌握公司财务、会计的法律规定5.熟悉公司、公司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二)考试内容1.公司法概述(1)公司的概念(2)公司法的概念与适用范围2.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1)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 (2)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组织机构3.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与转让(1)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行(2)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3)上市公司4.公司债券(1)公司债券的概念和种类(2)公司债券的发行(3)公司债券的转让5.公司财务、会计(1)公司的会计账册(2)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3)公司的利润分配(4)公司违法会计行为及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四、合同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合同订立的形式与方式、合同的主要条款2.掌握合同的生效,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3.掌握合同履行的规则与抗辩权的行使4.熟悉合同担保的概念和担保的主要方式5.熟悉合同的变更、转让和权利义务终止的法律规定6.熟悉违约责任的法律规定7.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类8.了解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和缔约过错责任9.了解效力待定合同10.了解合同履行的概念和保全措施(二)考试内容1.合同与合同法概述(1)合同的概念和分类(2)合同法概述2.合同的订立(1)合同订立的形式(2)合同的主要条款(3)合同订立的方式(4)合同成立的时间、地点(5)缔约过错责任3.合同的效力(1)合同的生效(2)无效合同(3)可撤销合同 (4)效力待定合同4.合同的履行(1)合同履行的概念(2)合同履行的规则(3)抗辩权的行使(4)保全措施5.合同的担保(1)担保的概念(2)担保的主要方式6.合同的变更和转让(1)合同的变更(2)合同的转让7.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1)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概念(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具体情形8.违约责任(1)违约责任的概念(2)承担违约责任的主要形式(3)违约责任的免除五、会计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和构成2.掌握关于会计管理体制、会计核算、会计监督、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3.掌握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规定(二)考试内容1.会计法律制度概述(1)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2)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构成2.会计工作管理体制的法律规定(1)会计工作的主管部门(2)制定会计制度的权限(3)会计人员的管理(4)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3.会计核算的法律规定(1)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2)会计核算的内容(3)会计年度(4)记账本位币(5)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6)财务会计报告(7)财产清查(8)会计档案管理4.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1)单位内部会计监督(2)会计工作的国家监督 (3)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5.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规定(1)会计机构的设置(2)代理记账(3)会计机构负责人(4)总会计师(5)会计从业资格(6)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7)会计人员继续教育(8)会计工作岗位设置(9)会计人员回避制度(10)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11)会计人员工作交接6.违反会计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1)违反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行为的法律责任(2)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3)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政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4)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及其他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或者隐匿、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行为的法律责任(5)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反《会计法》规定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的法律责任(6)违反《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六、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基本要求1.熟悉税法的概念和构成要素2.熟悉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3.了解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4.了解税收和税法的分类 (二)考试内容1.税收概述(1)税收的概念、特征和作用(2)税收的分类2.税法概述(1)税法的概念(2)税法的构成要素(3)税法的分类3.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七、流转税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增值税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法律规定2.掌握消费税纳税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3.掌握营业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征收范围、应纳税额的计算4.熟悉增值税的概念、起征点、征收管理5.熟悉消费税的概念、征收管理6.熟悉营业税的概念、起征点、征收管理 (二)考试内容1.增值税法律制度(1)增值税的概念(2)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和纳税人(3)增值税税率(4)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增值税的起征点(6)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纳税期限(7)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2.消费税法律制度(1)消费税的概念(2)消费税纳税人和征收范围(3)消费税税目、税率(4)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5)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3.营业税法律制度(1)营业税的概念(2)营业税征收范围(3)营业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4)营业税税率(5)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6)营业税的起征点(7)营业税的减、免税规定(8)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地点和纳税期限八、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纳税人、税率2.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3.掌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4.熟悉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征收管理和资产的税务处理5.了解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的规定(二)考试内容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2.企业所得税征收范围和纳税人3.企业所得税税率4.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1)收入总额的确定(2)准予扣除项目(3)不得扣除项目(4)亏损弥补(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5.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6.资产的税务处理(1)固定资产的计价和折旧(2)无形资产的计价和推销7.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8.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1)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2)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的计算(3)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4)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期限(5)企业所得税纳税地点九、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的法律规定2.熟悉税务检查的法律规定3.了解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4.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 (二)考试内容1.税收征收管理机关及其职权2.税务管理(1)税务登记(2)账簿、凭证管理(3)纳税申报3.税款征收(1)税款征收方式(2)税款征收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3)税款征收措施4.税务检查(1)税务检查机构(2)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3)税务检查中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检查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5.违反税收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l)违反税务管理行为的法律责任(2)违反纳税申报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3)拒绝税务机关检查的法律责任(4)偷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5)逃避税务机关追缴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6)骗取出口退税行为的法律责任(7)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8)拖欠税款行为的法律责任(9)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行为的法律责任(10)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的法律责任(11)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不履行税收法规规定职责的法律责任十、金融法律制度(一)基本要求1.掌握现金管理法律规定2.掌握支付结算的种类及其基本要求3.熟悉外汇管理法律制度4.熟悉银行账户法律制度5.熟悉票据的基本知识6.熟悉支付结算纪律与责任7.了解金融和金融法律制度的概念 8.了解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二)考试内容1.金融法律制度概述(1)金融概念与金融法律制度(2)我国金融机构与金融体系2.现金管理法律制度(1)现金及现金管理(2)现金管理基本原则(3)现金使用范围(4)现金管理基本要求3.外汇管理法律制度(1)外汇及外汇管理(2)经常项目外汇管理(3)资本项目外汇管理(4)人民币汇率和外汇市场管理(5)违反外汇管理的法律责任4.支付结算法律制度(1)支付结算概述(2)开立银行账户的有关规定(3)票据基本知识(4)银行汇票(5)商业汇票(6)银行本票(1)支票(8)银行卡(9)汇兑(10)托收承付(11)委托收款(12)国内信用证(13)支付结算纪律与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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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会计师资格考试报名时间定于2005年4月20日至5月10日,每天报名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五一”假日不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应该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