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起诉离婚,根据我近半年断断续续的判断,我觉得我的丈夫在利用婚姻。但是我手机里面存的支持性的短信有限,基本上都删得差不多了。请问在法律上或技术上,可否通过什么途径知道以前的通信情况,包括短信和电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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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宪法》第四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因此,仅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才有可能由有关国家机关去通讯部门查询他人的通信记录,而起诉离婚是民事案件,因此在现有法律规定之下是不能查询到其通信记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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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收集其他的相关证据,一样可以达到法律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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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可以到电信部门去查喽。想知道通话的次数和短信的频率,就只能去电信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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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摄像机或照相机将画面拍摄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