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女孩时常发手机短信给我,说些破坏我和老公感情的话,而我又无法证实,我该拿她怎么办?(我们三人在三个地方,有段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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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注意收集证据,证据是法庭上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关键,等你收集到了足够的证据,你就可以起诉别人侵犯了你的生活安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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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证据,起诉他侵犯权利;2、换号;3、到移动公司办理专项服务,不接某些特定的号码的来电、信息;4、使用不能接受短信的手机;5、直接办理不接任何信息的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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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对短信的内容进行删除,要留下作为证据。如果以后她还是像以前那样不停地给你发,你可以拨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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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不要删除信息2、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或者打110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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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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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大家浏览江苏省南通市政府开辟的‘市民论坛’网站: 相关的贴子:‘感谢南通市纪检委......’、‘一家典型的黑改制......’、‘一个不容忽视的统计!’、'‘警惕新的家族企业扰乱南通经济的发展、影响社会安定!’、‘贬低国有资产属于犯罪行为’、‘《拍卖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中的有关条款在南通能执行吗?’、‘五星红旗下演的一场戏......’、‘数亿资产的股份制公司只有一个股东......’、‘《扬子晚报》2005年11月4日A20版报道......’、‘乘改制之机隐匿多少国有资产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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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首先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他们可以通过她的手机号找到她本人,然后帮你查清她的姓名和地址,并且会对她进行说服教育。 如果经过说服教育仍然不凑效,你可以根据派出所给你提供的该人的姓名和住址,以及存有骚扰短信的手机向当地法院起诉。 具体的法律依据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6条之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从事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57条规定,任何个人不得利用电信网络发布扰乱社会秩序或则喊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67条规定,违反第57条规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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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和你老公都需要换号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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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采取不理睬的方法啊也没有别要换号码的,如果让人太受不了的话可以采取些措施的如报警或请教有关方面的专家咨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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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短信给该女孩,告知她这样作是违法的,请她不要作损人又不利己的蠢事,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她执迷不误,继续发送骚扰短信,可到公证处申请对短信内容公证,作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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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个号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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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为止还很难办,你可以向当地派出所反映这个情况,而他们也只能对那女还进行思想教育。但再过段时间国家有个关于短信的法律规范文件会出来,那时就可以根据相关法律对其进行处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