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媳妇都是80年出生,2004年4月26日结婚,2005年6月29日顺产一个男孩,我俩在同一个单位,本单位在今年11月1日入的医保!关于生育的医保补贴问题,我很是不明白~~请高人指点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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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据我所知,像你这种情况是不享受医保补贴的,只有正常的9产假,如果是晚婚,产假是120天,正常婚产假是90天,因为你们单位是今年11月份才给入的医疗保险,而怀孕之前参加医疗保险的才能享受医保待遇,你们是在参保之前就有的小孩,所以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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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像你这种情况是不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只有正常的90天产假,如果是晚育,产假是90+30天,难产(剖宫产)加15天,多胞胎每加一胎加15天,以上可以累计,因为你们生育时间早于参加生育保险时间,所以没有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呵呵晚5个月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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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是国家强制单位为职工交纳的保险费,男女职工都交,交纳的保费不入个人账户,也不用个人交纳,是单位交的.但是只有女职工在今年十二月一日后生产的才享受生育补贴,顺产可报销2000,手术可报3000,之前生育的不能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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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妻子生孩子是在入医疗保险之前,是不能享受医保补贴的. 你妻子是正常产 享受正常的产假,是90 天,你们结婚时超过23岁,是晚婚,还享受一个月的晚婚晚育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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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上网查一下吧,不过我想,生产后再入保的有可能没有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