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今年的5月16号来公司工作的,来的时候是熟人介绍来上班的,说是临时代替别人三个月的,做了三个月以后我去辞职但是领导没有批,因为来的时候是刚刚毕业,我们公司招聘的时候针对毕业生都是三个月的实习期再加试用期三个月的,但是我现在来这里实际已经快七个月了一直到现在没有给我转正,我该怎么样来保护我自己的权益?很气愤,工作也没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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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下,可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不服之后才能告到法院。因此,如果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应当自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机构以其他理由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决,当事人可以凭该书面裁决在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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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要求单位给你予以办理相关的手续。如果单位不予办理,请可以要求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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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该说单位的试用期已经超过了最长六个月的规定。 2、(1)《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2)《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各省、市都有相应的劳动合同规定,具体规定可能不一致。 3、你是在北京吗?可以依《劳动法》和参照前述规定和公司协商解决这一问题。要求公司给你转正。如果公司不转正,可以要求公司按照转正后的工资补发6个月的。 4、可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公司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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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劳动合同,有的话按劳动合同执行。没有的话,就与单位协商一下,协商不成的话那就很难办了,你只能辞职不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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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