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比较复杂:2004年从城市A毕业到城市B工作,快到3个月试用期的时候我辞职了,单位把户口迁移证还给了我(试用期不给上户口,而且户口的有效期也是3个月)。然后我又回到了上学的A城,找两个份工作,但这个单位不管我的户口和人事关系,我只好自己拿着。问单位户政科的人,他说我的户口就是那张户口迁移证,别丢了就成,否则就是黑户口了,说得怪吓人的。我有如下问题:我的户口到底在哪?公安局的数据库里还有没有我的信息? 我的户口应该没转到B城去,那现在是不是还在A城当时给我户口迁移证的派出所里?我如果现在想把户口托管在A城了去广东打工,可以托管么?需要提供一些什么材料?托管后可以办第二代身份证么? 如果不能办的话我现在的身份证还可以用到2008年吧?

热心网友

有户口迁移证还没用。要到落户的地方,将户口落下来才行。所以,你目前的户口还在城市A

热心网友

好复杂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