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里欠我们家钱,上诉后判决书上说一次还清欠款,可是过了很长时间庭长到村长家(属于开庭吧)又判分两年还清,却也没有通知我们参加就决定了,这违犯法律规定吧?我们应怎样做才能让一次换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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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有管辖权的案件行使审判权,开庭审理要经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不是庭长到村长家就能开庭的。如果该判决书属于最终判决,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予以执行,如果拘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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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为判决可以就在判决生效后一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认为判决不合理可提出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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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二审判决书是在未开庭审理的情况下做出的,属于程序违法,你们可以向做出二审判决的法院的纪检委或审委会、院长举报,请求查处,也可以向当地政府、人大、政法委,直至向省高院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还司法公正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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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做法,确实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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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没有说清楚,厅长到村长家不一定是开庭,可能是了解村里的情况,而且二审不一定必须开庭,可以书审,所以法庭的判决不一定违法,至于执行你可以了解村里的财务状况,如果有汽车等值钱的物品,你可以向法庭提供线索,要求拍卖其财产达到执行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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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有管辖权的案件行使审判权,开庭审理要经过法定的形式和程序,不是庭长到村长家就能开庭的。如果该判决书属于最终判决,则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予以执行,如果拘不执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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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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