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板是个老外,对我很差,而且经常要吃我豆腐.我现在不想做了,也想报复一下他.我和他一起去银行汇款,不过我把收款人写成我的名字.用他的护照,他签的名子给我汇了过去.款子也就只有2.3万.这样算违法么?如果算,那会有怎样的后果..很急,希望大家帮帮我...一个受伤的小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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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说啦,如果汇款单是你填的,汇款人是他签的字,可以认定为他明知汇款给你,属于赠送。关键是要有证据证明他明知你把汇款人的名字写成了你。别听上面的瞎说,盗窃肯定构不上;如果他不知道,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他知不知道你中文名字怎么写?汇款单是不当他的面填?如果知道且当面填,你可放心,最多不当得利,他还要通过民事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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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职务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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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种行为属于秘密窃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规定的盗窃罪。建议你赶快弥补,把钱汇到它应该去的地方,不要让你老板察觉。否则这属于公诉案件,检察院会起诉你,当然,如果你自首,按照法律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其中罪行轻微的,也可以免除处罚。至于是否属于轻微,要看主观认定了。不要用违法的手段报复别人,还是要通过正当的途径,否则就从一个受害者变成罪犯了。这样的事例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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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他追究的话就是大事了,你骗国人和骗老外肯定不是受同样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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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想的哦?你不怕他威胁你的话你不更惨?弄不好还要坐牢,快还回去,别让你老板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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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主动交出来的话,不会有很大的事情,而且你可以向你的老板要求民事赔偿,他的行为侵犯了你个人的隐私权(吃你豆腐),不过现在还是赶紧先找另外的工作吧但是在咱们国家,不要怕老外嚣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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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是违法手法也太差了,一查就查到了.还是赶快开溜吧,找不你人就没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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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什么原因和理由,非法占有不属于自己的财物都是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