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交了一年的自考学费,不包含自考报名考试费,仅仅是学费,我几乎就有事没去上过课,但课时已经进行一阶段了,还有半年多的课时,我能要求老师返还我一部分的学费么?如果老师不返还她们是否触犯了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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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首先违约,主动提出停学的,学校不可能愿意退还你的学费的;但你可以和学校商量.协商退还一部分.因为是你首先提出的,所以起诉并不理想的.本人曾代理过这样的案件,法院一般是先协商,协商不成再判决,对你的情况,判决恐怕对你不利.你自己没有时间,可以委托代理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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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和学校达成和解,否则,你是违约的责任方,损失理所当然要你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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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交学费和接受教学应该是双方当事人双方培训教育的一个合同内容,对于已经进行了的课程是由于报考人自己的原因没去上课是不课以要求退还的,对于剩下的阶段的相关费用是可以要求返还的;即使交学费时说明了不予退还也是不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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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要求退还部分学费,即使当时缴学费时他们和你约定缴费后一概不退还。如果校方不退还,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退还。我们一般说违法一般是指的违反行政法和刑法等公法,而不包括违反民法,民法讲究当事人意思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