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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质上应该由销售人员负责,但财务人员需要进行协调以及提供证据。应收帐款如果不由销售人员负责的话,就会出现销售人员只管达到销售目标而不管客户质量,造成大量坏账,而且有可能滋生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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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回答的不对题,你对问题的理解能力有限。除你之外的回答都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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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问题是:公司的账款应由谁去收?可是我看上面几个回答有点不对题。大家不要介意哦,我只是随便说说我的看法的。请原谅啊。我的因答也未必大家满意的。每个公司的都有公司的规定,应收应付帐款一般都是一个月到三个月之间处理。多数公司应收应付款都由出纳负责,就拿我公司来说吧。就是出纳负责的(呵呵,也就是我负责了。我在珠海工作。)也可以叫经理去收款,也可以给对方帐号叫对方的负责人汇到公司帐号。如果是同一个市也可以叫对方转帐过来的,近的话也可以亲自过去收款。遇到数目大的一般都是汇入帐号的。如果你是出纳的话。我想你也应该清楚这个流程的啊。嘻…………千万不要说我说的是废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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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做法是在财务部门设一个信用收款的岗位,由信用收款员统一开票联系收款,但要求销售人员协助进行收款。对超过三个月的呆账信用收款员发出催款通知,要求销售人员自行收取,超过六个月的呆账要扣除销售人员的考核工资。这样做的好处是,便于应收款及发票的统一管理,对客户管理来说也比较规范。由于我们有近500个客户单位,对应收款管理的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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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玉笛飞声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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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公司?一般由销售部或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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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想法是:1、应收账款由财务部门每月提供应收账款明细表给各个销售部门的销售人员,人手一份!督促销售人员尽快收回。即建立催收责任制度。2、建立应收账款考核制度,比如超过多少天以上的应收账款按照年或月利率计算扣销售人员的奖金。3、对其他应收款,则由财务部门每月提供与督促经办人员,要求其及时处理。并进行相应的考核制度。如规定差旅费借款在出差结束后10日内予以办理,超期扣奖。等供参考,欢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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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的帐款有不同的收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