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文明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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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为反社会及罪恶的目的而运用声称的超自然力量(所谓的黑魔术)。持有这种力量的女性可以称为巫婆或女巫,如果是男性,则称之 为男巫、巫师或术士。为什么女巫会不见容于中世纪的社会呢?因为无知和盲目的缘故, 在中世纪掀起的大规模狩猎使用魔法的巫女和巫师的可怖活动是的确存在的,当然甚至连黑猫和培罗牌、水晶球等等一切跟魔法有关的道具或生物也一起跟着倒楣,而这一段时间却是从文艺复兴时期到君主专制时期,在知识力量抬头的相对开明时期,为什么这种愚昧的暴行反而会发生呢?也许是当时席卷欧洲的鼠疫和百年战争的缘故吧!人们不肯甘于接受这样的天灾和人祸,于是要找出一些人代罪羔羊来发泄他们的怒气!因为女巫被认为是魔鬼的仆人,替他效劳,将无辜的灵魂交给他享用。当时的人还相信,女巫和巫师能够用符咒招来天灾--乾旱、 洪水、冰雹、畜病,狂风、巨浪、闪电及中世纪十分流行的瘟疫 及其他疾病、不幸事故,火灾;他们能使人中邪、不孕,早产, 能制造查不出的窃案,还能用闪电打死人,使捉拿他们的官兵恐惧等等。在审讯甚至处刑的时候,宗教裁判员往往需要靠一些同是巫术的手段来以毒攻毒,以求自保,有些地方的居民在动私刑时,往往把有嫌疑的巫师或女巫丢入河水中,如果浮起来,则代表 河水不肯接受失去灵魂的罪人,若是沈下去则代表他是无辜的,立刻开释。审判员事先要为刑罚取得成功而祈祷,向不幸的受难者空空如也的肚子里灌圣水,使魔鬼在用刑时不能缚住她们的舌头,他们给赤身裸体的女巫黏上带子,相信这种带子在折磨犯人上比一切镣铐都有效;他们还念各种咒语,以迫使这些倔强固执的「魔鬼之妻」开口,行刑者在拷打嫌犯的时候要先剃掉他们 的一切毛发,使他们不能隐藏可以免去痛苦的「魔鬼之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