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律栏目的管理员,最近总是有些人反映自己的答案被抄袭了,而且投诉也没有音信。抄袭的情况确实存在,投诉没有回音也存在,爱问的编辑人手有限,很难一一的处理每个投诉,这个问题我们管理员也向编辑反映过多次,不过一时也很难改变。虽然处理投诉不是我的职权,也不是我的工作范围,但是在此我还是代表我自己向大家道歉。今天写这些字,主要是向大家说明几个问题:1,我向大家保证,在我的法律栏目里,只要我看到了抄袭的情况,肯定会删除抄袭答案的!如果我没有看到,被抄袭者也可以通过爱问发邮件给我,邮件里请附上问题的网址,我看到邮件也会去处理的!我对抄袭也是深恶痛绝,但是对于抄袭者,我没有权限处罚,因为那是编辑的职权,我能做的只是删除抄袭答案而已。2,另外,我也保证,对于法律栏目里提问者没有选择答案的所有过期问题,我也处理的。也就是由我来选择一个答案,我选择的依据:1 正确性;2 回答的先后顺序。对于答案全是灌水的过期问题,我会选择撤销。我大约4.5天集中处理一次过期问题,请大家放心,经我选择为正确答案的过期问题,回答者同样可以得到分数。3,对于推荐问题的选择,我也说明一下,我选择的依据是,1 是否有典型性,也就是说提问的情况大家都有可能遇到,2 提问要具体的,至少要让回答者清楚问题的意思。最后,我希望大家能竭诚努力,帮助需要法律援助的朋友,将我们的法律栏目建成爱问的模范社区!另外也请大家监督管理员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p.s. 通过爱问发邮件给我的方法是:点击我的名字,在打开的窗口里点“发消息给他 ”,在标题栏里写上“关于抄袭”几个字就可以了~~另外一定要附上问题的网址阿,要不我也没法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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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尽心尽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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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好。看见您在此提问,有个问题请教。当问题有了若干回答,自己又不能把握时,能请管理员帮我们代选一个答案吗?因为我想,在某些陌生领域,即使面对正确答案,自己可能也会有眼不识泰山。此时就需要内行人士加以指点,避免因自己无知而错选答案。以前我们有过这种因无知而错选答案的先例。这次回来,想避免这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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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气氛真热烈哦,真是佩服你们,在网上能这么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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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管理员想说的话~ 你好!寒冬夜行人: 首先,我想说明:在我们的交流中,我对你个人有了较以前好的看法。但我们来探讨点管理问题,在这个题上答题的多数人,据我了解,在现实生活中也多有从事过管理的经验。 什么是管理?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应该是什么关系?这方面理论和实践的说法比比皆是,我们姑且暂时一放。 谈管理的目的是什么?那么很显然永远是被管理者多,要求公务员要转变为服务形的,那么一个网友想说的话是否会如你这样被顺利登出?又能被推荐呢?我来的时间和你相比-----差不多吧 。但我没看到网友此说的题,是网友真的无话想说 ?答案应该是直接的否定 !!! 那么问题在什么地方呢? 我想说的话很多,我们用事实讲话,这是法律栏,“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作为每个学过法律的不会不懂这个原则。请教几个事实的法律问题: 1。不让别人讲话;同样的小号,有人用来作弊赚分,有人用来说事情,但作弊的就有我们的管理员和编辑,(我有调查和根据的)没有被怎么样?而后者竟然以各种理由封号,这是什么行为? 符合那国的法律? 2。 我多次讲过“追溯时效”问题,竟然无一人正面回答。小处说,这是什么管理行为? 作为从法律上来讲,不遵守“追溯时效”就是违反法律,这应该是毫无疑义的,但是我们看到的爱问讲过吗 ? 那位给我举出所在?我举自己的例子从来都是和爱问的问题联系在一起的,目的很清楚,个人算什么? 应该用自己的好恶去代替问题的事实和法律吗? 我举现实的例子,我们都知道《民法》《合同法》等,那么,我们用合同关系来说明一下: 1) 网友和爱问的关系是客户和“经营者”的关系,否则,新浪爱问也无需设“客服”部门。 2) 我们签合同总是有这样一句话的意思:本合同不能于国家的法律、法规相抵触 。。。。。。。。。。。。 那么,意思很明确,凡是同国家法律相抵触、违背的,简单的是无效合同,视其性质和情节------这无效合同违法严重------还可以法追究法律责任。 请问:如果随便撤销别人的题,甚至打击报复,是否应该? 爱问的不讲“追溯时效”,算是守法? 更为严重的是爱问的规定可以和国家大法相抵触? 爱问的规定可以代替或者大于国家的法律 ? 这问题不难回答吧? 什么样的行为是个别人? 难道眼前的事实那么清楚, 把明目张胆骂人的回答,第一天撤销处理,第二天就能恢复答题,这些事不比某些人讲的那“小道理”更说明问题?骂人都看不懂了? 如果反对某人骂人,那么这样的问题怎么不讲了,说骂自己是骂人,骂别人就不是骂人了? 我在同样情况下和当事人(包括题上)是有信件为证据的。俩相比较,恐怕有人难以说的过去吧?说此话是否当时应该站出来 ? -------- 那么多次都没看到? 不管谁骂谁,有本事改,你自己首先别骂。 把活生生的数个人非要说是一个人,那些那么正义的人士,为什么不首先澄清这个问题?这件事违法,不比有人说爱问的规定问题更大? 用撤销题,隐藏别人的正当话语权 -------- 是不是违法? 算不算侵犯人权? 如果算 ---------- 睁开眼吧 ! 看看是谁如此在做 ? 难道这些事实大家真的心里---------------- 不清楚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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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管理员,你说的对!但在我们幽默栏这种情况就不多,因为答案不能相同,都拣最幽默地说!但是在栏目里总有几个不和谐的音符,打乱整个音乐的节奏,对这些音符应该如何对待,大家应该耳聪目明——爱问是个文雅的殿堂,不应该被杂音,被噪声打乱进行曲 的旋律,不应北几点污秽玷污了她的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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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到这里就进来回答一下,支持楼主!管理员如果不能及时处理垃圾问题,也不是一个好的管理员!垃圾只能放进垃圾桶!你的补充才看见!“我写这些话只是因为看到有不少人在爱问中遇到不公正的事,以致对爱问失去信心”,请问,有的是不是咎由自取哪?!你对那样的人,能谈得上了解几分?!建议楼主该多了解实情,才有说话的分量!不要给小人蒙骗,让真正关心你的朋友难过!既然,你是法律栏目的管理员,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在您的栏目,发现有骂人的垃圾,您该如何处理?!谢谢!这个给偶评论滴“coco&coco”是什么东东?二氧化碳?千万可别自爆自燃了!偶从不骂 人 !偶只会踩死见不得光的耗子,对让人厌恶的绿头苍蝇吐吐沫: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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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管理员的一员,支持楼主行为,净化爱问知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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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很尽职尽责,其实我们每个人做每件事都应该像他那样----尽心尽力 问心无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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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寒冬夜行人”管理员,你好!我们北京有句老话,叫说的不如唱的,唱的不如做的。你既然是法律栏目的管理员,我想你应该能看懂上面那句话的意思。另外,我想用一个问题,来表示对您当选法律栏目管理员的恭贺!这个问题是:执法犯法者,该怎样处理?谢谢!支持您公正执法!(只是支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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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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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真够意思,支持.真想把文章改几个字后转贴,不会告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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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说支持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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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抄袭答案也未尝不可的,至少是个认同!起码也是个人气,不是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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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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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个称职的管理员.希望所有的管理员都象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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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来这个栏目,是进来说声:支持你!我们管理员对栏目的问题要负责处理,对栏目的每一个朋友要公平对待,才能做个称职的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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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不容易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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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不容易!希望大家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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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原来是这样的啊,有这样的管理员为我们服务,我们也要努力尊首规则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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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不把有些垃圾问题也删了?有些问题越来越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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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还想问一下,我申请做分类管理员,怎么没音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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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今社会,真的需要你这种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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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需要有职业道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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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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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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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管理员真让人感动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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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是这样的,每个管理员看到抄袭或无聊的回答后,都会屏蔽掉,每个管理员都会努力让爱问成为一块净土。支持寒冬夜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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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们儿真够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