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急!急!本周六我就要结婚了,可上星期六我妈又出了车祸,现在要事故处理,怎么办?谢谢本周六我就要结婚了,可上星期六我妈又出了车祸,怎么办?当时我妈是在横行道上走,正好看到绿灯变红灯,心里一慌倒退了两步,被一辆轿车给撞倒,当时轿车打了下方向盘,撞到了卡车上,当时马上报警送医院,在医院里在责任认定书上签了字,认定我妈是全责,当时我不在场,我妈又是老实人,在说当时也慌了神,现在要去交警队处理事故,我该怎么办,我一点也不懂,看着病床上的妈妈,马上成新娘的我,我难过,泪不禁流下,谁可以帮帮我,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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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文,我们会发现“机动车负全责”,是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这条规定。但是,紧跟其后的还有一条很重要的补充,即“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只是从法规具体实施的层面看,“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最多能减轻多少没有明确规定,减轻的那部分责任是否应当由违章行人承担也没有提及。 有部分省市对这一条有疑问,一定程度上减轻了机动车的责任,但完全让行人付全责,完全是不可能的。况且你母亲是在人行横道上,而上人行横道时还是绿灯,这一条就说明,不完全是你母亲的错,因为根据交通法,无论有无交通信号灯,机动车有义务避让人行横道上的行人(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如果你对交警的事故认定不服,而且申请行政复议,如果还不行,可以让法院来解决。如果心情不好,可以推迟结婚,如果能顺利解决的话,当然是更好了。相信最终会还你母亲一个公道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条规定 三、关于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的规定1、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当路口交通需求很小时,可以不设信号灯控制。无信号灯控制路口可以是不进行管理的路口,也可以采取减速让行标志、停车让行标志等方式进行管理控制;不设任何交通控制和交通标志、标线的交叉路口是无管制交叉口。我国道路网中有大量这一类交叉路口。在通过这种路口时,需要减速慢行以对交叉路口的通行状况了解清楚,遇到突发情况时才能及时采取刹车避让等措施;遇有行人,就让行;遇有法律法规中规定享有优先通行权的车辆,应让其先行。2、关于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让行的规定。(1)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这样规定,一方面赋予人行横道绝对优先通行权。为了保证行人安全,即使在人行横道上没有行人时,机动车也应当减速通过人行横道。因为,行人随时可能在人行横道上通过,如果机动车不减速,很可能在机动车离人行横道很近时突然有人要通过,这时机动车就可能来不及采取紧急措施,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人行横道既然是专供行人过马路用的,当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遇有行人时就应当停车,让行人先通过。(2)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由于我国道路配套设施不健全,老百姓过马路很不方便。当然,也有少数人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任意横穿马路。但不管怎样,保证人的生命安全是第一位的。不能因为行人违章,驾驶员就可以横冲直撞。只要行人在道路上,驾驶员就有义务避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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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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赶快去了解有关条款政策,自己不懂,请有经验的同事亲戚朋友帮助你,把你妈的是处理好.这是天大的事啊.与你的那位说清楚,说不定还会帮你忙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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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期要往后推,等把你妈的事情先处理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