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因资质不够,用A公司的资质包了个工程,每月的工程款先是打到A公司,由他们交税等,再扣一定管理费再打给我公司,只是给我们开一张清单,没有发票之类,请问这笔收入我们如何入帐,是否还要交税.请详细讲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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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你给对方方开发票。因为从操作看,工程合同应是工程发包单位与A公司签订的,你公司已成为了A公司的分包单位。工程结算时,首先是工程发包单位与A公司进行结算,A公司在扣除相关税、费后,再与你公司进行结算,你公司则应按结算金额向A公司出具发票。你的工程收入不是发包单位结算的全部工程价款,而是A公司与你公司结算的那部分收入。漏了一问,补充:你公司必须要交税。但问题在于:如果A公司按全部价款计算交纳税金后,必然从收入中扣除,然后与你结算,则你再交税时,就差不多对同一笔收入交纳了两次税。因此你应该让A公司代扣你公司应交纳的税金,然后由A公司用此部分代扣的税金抵扣它应交的税金,即A公司只需交纳差额部分(总价款-支付你公司价款)的税金就可以了。注意:(1)工程分包合同、手续等方面要符合政策;(2)A公司代扣代缴税金必须得到税务机关的批准。具体操作要与A公司方面提前协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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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公司有代扣代缴的义务,A公司已经对此工程款纳税了,所以分给你的款项就不用你开票,也不用再纳税了。不过你得跟A公司要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