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农去其村长家了解山林情况时,双方签订了一份将老农承包的一块山林“永远”出租给村长经营的合同,并当场付了款。没过几天,有人认为不合适,且山林并未由村长投资动用,老农可以提出退款并解除合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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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租赁合同不能是无限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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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可以续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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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期限,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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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无限期承租,法律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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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使用权最多不超过50 然后就要续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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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林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老农只有在承包期期间的使用权,况且老农的承包本身就是有期限的,所以当然不能签订“永远”的转包合同。这份合同的内容是违法的,所以是无效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所以无所谓解除,钱当然要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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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50年,香港、澳门还有个期限,那能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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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是国家或集体所有的,只能有限期的出租,不可能无限期的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