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与集团公司的一家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调到集团另外一家公司后,重新签订了劳动关系,那么前面的劳动关系是自动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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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自动解除的。除非以前的合同中有这样的自动解除条款或者集团有这样的规定。因为,即使是同一集团的各个不同的子公司,也都是独立的法人,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 ,其相互间是平等关系,而不是相互包含关系。你是和各个子公司签订的合同,而不是和集团所签的合同,签订新的合同并不必然导致旧合同的解除,相反,在这种情况下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个人是有害无益的,或者说对劳动者的保护不好。对你而言,两个劳动合同都是生效的。前一个公司可以以你不履行劳动合同为由请求你赔偿损失,而后一个劳动合同你又不能丢,否则你也会被公司追究责任。所以,你不能签订这样的合同。如果签订了,一定要想办法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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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是肯定的。既使是同一集团,但不是同一子公司,劳动关系已经发生了变化,必须签定新的劳动合同。而按照相关规定,新合同覆盖旧合同,与原公司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但工龄则从原劳动合同起始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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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与集团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而是与子公司签的,调到另一家时,应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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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同一??集?F公司的???不同的子公司的?,重新????雨P系,那麼先前的??雍贤??咏獬?所以在重新????雍贤?r候一定要好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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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完全是吧。可以看成是集团内部的岗位调整,签订新合同是为了确定新岗位的新的权利义务。原劳动合同被新合同替代了。如果是解除劳动合同,那就涉及到公司对个人的补偿义务、个人对公司的竞业禁止义务等问题了,如果一方涉及违约,还存在损害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