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向法院审请财产保全需要10%的担保费,请问交了以后会退还吗? 拿不出钱怎办? 我有工作,但工资不高,还要养孩子,入不敷出的,他一分钱也不给我们母子.很多时候都是娘家接济我们母子. 现急需向法院审请财产保全,可拿不出担保费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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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财产保全费是法院立案审理费用的一种,是不予退还的。它与案件受理费一样,由败诉方承担或由双方共同分担。如果您对交纳担保费确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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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援助,找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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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规定是不合理的。 目前的情况下,一般都是迫不得已的情况,才到法院起诉打官司,但法院却收财产保全的担保费,有的地方是全额交纳,也就说,如果有欠款30万元起诉,你起诉时需要交纳30万元担保费。 法律的这种规定无非是让老百姓更加打不起官司! 而法院无非是为了收取更多的担保费,在帐户中积累更多的沉淀资金,尽管长利息就可以了。 你想,利息也是一个不小的数字呀! 没有好的办法,交不起,只有不保全了,或者,干脆不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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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是要缴交财产保全费的,收费的标准是1%,而不是10%。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不但要交费,而且要提供财产担保的,否则法院不予支持的。若交纳保全费有困难的,可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经院领导批准,是可以缓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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坦率地讲,那是没有办法的事情,除了你去借钱之外别无他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必须提供担保,没有相当于保全财产数额的财产担保,法院将驳回申请。诉中财产保全个人申请的也需要提供担保,法院提出的,可以不提供担保,但是这种情况极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