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企业法人,有自然人,我的问题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能否以自己的名义出资?如可行,登记时股东名册中就会出现两个出资人使用一个姓名,对不对?
热心网友
假设法人代表为A,A所在的企业为B企业,新注册的公司叫C公司B企业作为出资人时,B企业是C公司的股东,由B企业享有股权;B企业的法人代表A以个人的名义出资时,A以自然人的身份是C公司的股东,由A个人享有股权,和这个A所在B企业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要明确的是现在到底是由谁来出资,并不是说因为A是B企业的法人代表,那么当B企业对外投资的时候,A会成为被投资C公司的股东。谁出资谁是股东。如果这个新注册的C公司里既有A的个人股份又B企业的股份,那么在股东名册上的也是:A和B企业。
热心网友
不对,有限责任公司由于出资人比较少,公司章程里明确写明了出资人及持股比例,法人代表产生于股东会决议,会计帐簿实收资本科目里也明确著名股东出资情况,公司到工商局注册时,法人代表要填写法人代表登记表。并在那里刻法人代表章。 法人是企业,法人代表是从股东中产生的自然人,在实践中法人代表一般是第一大股东,所以法人代表应以自己的名字出资登记。